当 AI 搜索,成了抄袭者的利器与遮羞布
当 AI 搜索,成了抄袭者的利器与遮羞布
当 AI 搜索,成了抄袭者的利器与遮羞布 当 AI 搜索,成了抄袭者的利器与遮羞布 Modified May 15, 2025 就像这样使用,能帮你很好地保留侵权证据,还能无缝同步至互联网法院,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需要,也能申请互联网公证处的数据保全证书。 这本身也有着对侵权者很好的威慑力。 3)培育自己的核心读者群体,持续建设有价值的个人影响力 不得不说,「私域」这个词虽然被「IP」界说烂,但在 AI 时代,这更是我们值得珍视的所在。 通过高自我要求,持续提供有价值的、差异化的内容,培育并珍视自己的核心读者。 他们喜欢一个人,不再是因为其单篇文章的出色,而是相信他的品味、追求、理念,以及 TA 未来能创造出来的一切。 这有价值的个人影响力,是 AI 难以简单复制的护城河,也可能会成为你对抗侵权、维护声誉的援力。(在此感谢所有读者、朋友,在本次事件中的声援与帮助) 对于 AI 搜索类产品们,又有什么建议? 这场旷日持久、影响巨大的 AI 变革中,提供 AI 搜索、AI 内容生成能力的平台方,显然不能仅仅扮演一个“技术中立”的甩手掌柜。 它们在享受技术带来的红利,为用户提供极致便利的同时,也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听起来或许显得我有些“僭越”,也与商业产品追求的“高转化”、“不打扰”的设计原理相悖。 但我认为,AI 产品在提供强大的内容生成服务的同时,也应当承担起更明确的“版权引导”、“敬畏原创”的教育责任: 1)强化“来源标注”与“引用规范”的引导 虽然出于用户体验考量,当 AI 搜索生成足够可信时,用户大概率不需要去查验原文。但这种“便利性”恰恰可能让用户在不经意间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原创内容。 因此,当 AI 搜索、生成,在引用了特定信源的内容时,理应更显著、更清晰地标注原始来源。 比较适中的做法是,在用户复制 AI 生成内容时,尤其是包含直接引用片段,或改写内容时,可以仿照知乎等平台的做法:自动附带版权声明、原文链接,并明确提示用户“合理使用”的规范: 截图自 @刘聪NLP 的 知乎文章,已获得展示授权 2)审慎对待具有“洗稿”暗示或有争议的 AI 功能 • 对于诸如一键改写、润色出“公众号文章”、“小红书体”、“播客稿”这类公域内容文体,或者“深度重写”、“一键去重”等极易被滥用于侵权行为的 AI 功能,平台方应抱有高度的警惕,避免用鸡贼的文案暗示、鼓励用户。 • 不应为了追求“产品增长”与用户的“短期爽点”,而忽视其可能对原创生态的破坏。 • 从技术上确实难以杜绝这类功能的滥用,至少应该在功能说明、使用引导中,加入更强烈的版权风险提示和合规使用的劝诫。 我实在不觉得,AI 搜索后,直接用产品内置的 Prompt 改写为公域文体,会是一个原创作者会用的功能。 3)提升对“原创信源”的识别与权重 好吧,关于这一点其实有点难以拿捏。 • 一方面,我们应当把较高原创度和优质的内容,纳入为更高优先级的搜索推荐中,这不仅是对原创者的肯定,也能让用户更容易接触到高质量信息,形成正向循环; • 另一方面,在「拼好文 2.0」如此“便捷高效”的 AI 时代,给予原创内容更高的 AI 搜索采纳率,很难说不会提升其被“精准定位”并进行深度洗稿的可能性。 就像把最鲜美的猎物直接送到了狩猎者的枪口下。 这也会对 AI 平台会提出更高的挑战: • 识别“原创”,对“疑似洗稿”内容进行更严格的降权或打标; • 与优质原创者建立更直接的合作与反馈机制。 需要平台在技术、算法、运营乃至价值观层面进行持续的探索和平衡。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甚至是平衡人类创作者和 AI 创作者的创作权利的必经之路。 📝 总结 行文至此,我想起之前某个知名同人社区,曾因疑似利用画师上传的图片训练自家模型而引发轩然大波。当时我还没有切身的感知,只以为是技术发展初期难以避免的探索与试错。 然而,当 AI 搜索的便捷与 AI 生成的泛滥,如此迅猛地冲击到我们每一个原创作者时,我意识到,有些声音,我们必须发出来。 暗室之内,一灯既明,足以照破千年之暗;旷野之中,一音破空,方能激荡四方的回响。 AI 在逼着我们——提供最佳的表达、最大化争取 IP 曝光,培育真正认可自己的核心 follower,使得任何试图简单复制你表象的跟随者,都会黯然失色。 我们关注一个人,不再是因为其单篇文章的出色,而是相信 TA 的品味、TA 的追求、TA 的理念,以及 TA 未来能创造出来的一切。 引用 池老师@MacTalk、墨问 对此话题的交流,已获得展示聊天信息的授权|来自 @一支烟花社区 AI 大大提升了下个时代的创作“基准线”,那些平庸的、重复的、缺乏真情实感的内容,将被无情地淹没。创作者希望被人认可,就必须提供更独家、更动人、更稀缺的内容。 要么,与 AI 在推荐算法的汪洋中,共同竞争大众流量; 要么,提供稀缺内容与真诚连接,吸引和凝聚那些真正同频共振者的追随。 好了,就说这么多。我是一泽,我还在等对方一个道歉。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或触动,真心非常感谢点赞、在看、转发分享。 You don't have permission to access this synced block. Please log in and try again. Log In 就像这样使用,能帮你很好地保留侵权证据,还能无缝同步至互联网法院,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需要,也能申请互联网公证处的数据保全证书。 这本身也有着对侵权者很好的威慑力。 3)培育自己的核心读者群体,持续建设有价值的个人影响力 不得不说,「私域」这个词虽然被「IP」界说烂,但在 AI 时代,这更是我们值得珍视的所在。 通过高自我要求,持续提供有价值的、差异化的内容,培育并珍视自己的核心读者。 他们喜欢一个人,不再是因为其单篇文章的出色,而是相信他的品味、追求、理念,以及 TA 未来能创造出来的一切。 这有价值的个人影响力,是 AI 难以简单复制的护城河,也可能会成为你对抗侵权、维护声誉的援力。(在此感谢所有读者、朋友,在本次事件中的声援与帮助) 对于 AI 搜索类产品们,又有什么建议? 这场旷日持久、影响巨大的 AI 变革中,提供 AI 搜索、AI 内容生成能力的平台方,显然不能仅仅扮演一个“技术中立”的甩手掌柜。 它们在享受技术带来的红利,为用户提供极致便利的同时,也肩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听起来或许显得我有些“僭越”,也与商业产品追求的“高转化”、“不打扰”的设计原理相悖。 但我认为,AI 产品在提供强大的内容生成服务的同时,也应当承担起更明确的“版权引导”、“敬畏原创”的教育责任: 1)强化“来源标注”与“引用规范”的引导 虽然出于用户体验考量,当 AI 搜索生成足够可信时,用户大概率不需要去查验原文。但这种“便利性”恰恰可能让用户在不经意间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原创内容。 因此,当 AI 搜索、生成,在引用了特定信源的内容时,理应更显著、更清晰地标注原始来源。 比较适中的做法是,在用户复制 AI 生成内容时,尤其是包含直接引用片段,或改写内容时,可以仿照知乎等平台的做法:自动附带版权声明、原文链接,并明确提示用户“合理使用”的规范: 截图自 @刘聪NLP 的 知乎文章,已获得展示授权 2)审慎对待具有“洗稿”暗示或有争议的 AI 功能 • 对于诸如一键改写、润色出“公众号文章”、“小红书体”、“播客稿”这类公域内容文体,或者“深度重写”、“一键去重”等极易被滥用于侵权行为的 AI 功能,平台方应抱有高度的警惕,避免用鸡贼的文案暗示、鼓励用户。 • 不应为了追求“产品增长”与用户的“短期爽点”,而忽视其可能对原创生态的破坏。 • 从技术上确实难以杜绝这类功能的滥用,至少应该在功能说明、使用引导中,加入更强烈的版权风险提示和合规使用的劝诫。 我实在不觉得,AI 搜索后,直接用产品内置的 Prompt 改写为公域文体,会是一个原创作者会用的功能。 我实在不觉得,AI 搜索后,直接用产品内置的 Prompt 改写为公域文体,会是一个原创作者会用的功能。 3)提升对“原创信源”的识别与权重 好吧,关于这一点其实有点难以拿捏。 • 一方面,我们应当把较高原创度和优质的内容,纳入为更高优先级的搜索推荐中,这不仅是对原创者的肯定,也能让用户更容易接触到高质量信息,形成正向循环; • 另一方面,在「拼好文 2.0」如此“便捷高效”的 AI 时代,给予原创内容更高的 AI 搜索采纳率,很难说不会提升其被“精准定位”并进行深度洗稿的可能性。 就像把最鲜美的猎物直接送到了狩猎者的枪口下。 这也会对 AI 平台会提出更高的挑战: • 识别“原创”,对“疑似洗稿”内容进行更严格的降权或打标; • 与优质原创者建立更直接的合作与反馈机制。 需要平台在技术、算法、运营乃至价值观层面进行持续的探索和平衡。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甚至是平衡人类创作者和 AI 创作者的创作权利的必经之路。 📝 总结 行文至此,我想起之前某个知名同人社区,曾因疑似利用画师上传的图片训练自家模型而引发轩然大波。当时我还没有切身的感知,只以为是技术发展初期难以避免的探索与试错。 然而,当 AI 搜索的便捷与 AI 生成的泛滥,如此迅猛地冲击到我们每一个原创作者时,我意识到,有些声音,我们必须发出来。 暗室之内,一灯既明,足以照破千年之暗;旷野之中,一音破空,方能激荡四方的回响。 AI 在逼着我们——提供最佳的表达、最大化争取 IP 曝光,培育真正认可自己的核心 follower,使得任何试图简单复制你表象的跟随者,都会黯然失色。 我们关注一个人,不再是因为其单篇文章的出色,而是相信 TA 的品味、TA 的追求、TA 的理念,以及 TA 未来能创造出来的一切。 引用 池老师@MacTalk、墨问 对此话题的交流,已获得展示聊天信息的授权|来自 @一支烟花社区 AI 大大提升了下个时代的创作“基准线”,那些平庸的、重复的、缺乏真情实感的内容,将被无情地淹没。创作者希望被人认可,就必须提供更独家、更动人、更稀缺的内容。 要么,与 AI 在推荐算法的汪洋中,共同竞争大众流量; 要么,提供稀缺内容与真诚连接,吸引和凝聚那些真正同频共振者的追随。 好了,就说这么多。我是一泽,我还在等对方一个道歉。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启发或触动,真心非常感谢点赞、在看、转发分享。 You don't have permission to access this synced block. Please log in and try again. Log In 当 AI 搜索,正在成为侵权者的利器和遮羞布。 我想,在 AI 时代下,我们是时候重新聊聊「抄袭」这个话题了。 📍 简单过一下起因 前段时间,某 B 站百万粉 UP 的“原创”文章,出现了与我文章几乎一字不差的表达。 关于“高度一致”的原因,对方团队解释称: 「在写作时,使用了 AI 搜索,可能有检索到你这篇文章的部分内容,觉得描述非常精准,自认为是“书中原文”,故直接使用」。 光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案例,也不只此一例。 一个名为「AI 录」的公众号,盗用我在《Google 用文生图 AI 开始真正重塑行业》中的原创测试案例,并违规声明「原创」。 《Google 用文生图 AI 开始真正重塑行业》 问其原因,也一样提到了「自己用 AI 大模型写的」。 还有更多的朋友(包括社区不少朋友),也不止被抄袭了一两次,困于维权成本,也常常只能咽下哑巴亏。 当越来越多的“写手”、“小编”,将「AI 搜索」融入自己的“编”稿流程。意味着无关粉丝量级,越是首发、用心的内容,越难逃被复制的命运。 🤖 AI 搜索,接不接这个锅? 写下这篇文章时,为自己“维权”已不重要。我更想好好聊聊 AI 时代的著作权问题。 写下这篇文章时,为自己“维权”已不重要。我更想好好聊聊 AI 时代的著作权问题。 当各家 AI 搜索“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创作者的「调研利器」之际,大量抄袭者却开始借此为「遮羞布」:“我自己输入的 AI 指令,AI 搜索生成的,不算抄袭”。 我们是时候得重新聊聊这个话题:AI 搜索生成,到底算不算原创,接不接这个锅呢? 为此,我也请了几位法律行业的专家朋友,他们也对 AI+法律问题关注已久,分别为: 🎐 • 郑玮律师,北京星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代理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审判指导刊物登载。 • 于泽辉老师,资深法律科技从业者,全网 20W 粉丝法律自媒体「虾仁芝麻卷」主理人。 • 朱晓颖律师,AI+ 律师「日可云车」公众号主理人,发表多篇网络法相关核心期刊。 • 郑玮律师,北京星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代理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审判指导刊物登载。 • 于泽辉老师,资深法律科技从业者,全网 20W 粉丝法律自媒体「虾仁芝麻卷」主理人。 • 朱晓颖律师,AI+ 律师「日可云车」公众号主理人,发表多篇网络法相关核心期刊。 来一起聊聊: 1. 使用 AI 搜索生成的内容,算不算侵权? 2. 拼好文,是否构成抄袭? 3. 对于原创作者,可以采用哪些措施? 4. 对于 AI 搜索类产品们,又有什么建议? 使用 AI 搜索生成的内容,算不算抄袭? 为了定义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理解 AI 搜索的原理: 简单来说,AI 搜索是根据用户查询意图,利用从网络上检索到的多源信息,提取信息点并生成回答。 不难发现,AI 搜索生成的回答并非凭空出现,它所用的信息原料,依然源自网络上的不同信源。 只不过根据各家产品的 LLM 参数、Agent 内置 Prompt 配置的不同,会呈现出不同的生成结果。比如: 🎐 搜索产品 A:Prompt :“尽可能直接使用原文表达,并注明信息来源”;温度:0.3 搜索产品 B:Prompt :“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绝不直接使用原文表述”;温度:1.0 搜索产品 A:Prompt :“尽可能直接使用原文表达,并注明信息来源”;温度:0.3 搜索产品 B:Prompt :“用自己的话重新表达,绝不直接使用原文表述”;温度:1.0 这两者的配置差异,会极大的影响 AI 搜索的最终回答风格,前者会更接近原文,后者则会选择大幅改写。 而使用AI搜索,究竟算不算抄袭? ——正如一个创作团队中,可能有不同的角色分工,AI 的参与,本身并不能改变最终成果的属性。 关键不是“AI 是否参与生成”,而在于“最终呈现的内容,是否与他人的原创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且未经许可或合理使用”。 如果 AI 搜索的回答策略倾向于“忠于原文”,那么 AI 搜索结果就有可能原封不动地包含了来自某篇文章、某个作者的原创表达。而原创表达,是享受著作权法所保护的。 如果不经原作者许可,直接采用这些由 AI “看似原创”的回答内容时,侵权风险就随之产生。 郑玮律师对此的看法非常明确: AI 工具本身是中立的,它只是延伸了人类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如果使用者通过 AI 搜索,最终输出的内容与他人的原创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其行为本质上与传统的抄袭并无二致。AI 不能成为侵权的“免死金牌”或“挡箭牌”。 AI 工具本身是中立的,它只是延伸了人类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如果使用者通过 AI 搜索,最终输出的内容与他人的原创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其行为本质上与传统的抄袭并无二致。AI 不能成为侵权的“免死金牌”或“挡箭牌”。 在《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注明“即使是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也应当指明来源作者与作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朱晓颖律师也补充道: 目前许多 AI 搜索产品,确实让用户难以清晰分辨结果中哪些是直接引用,哪些是 AI 的“再创作”。但这并不能免除创作者自身的审慎核查义务,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责任都推给AI。 目前许多 AI 搜索产品,确实让用户难以清晰分辨结果中哪些是直接引用,哪些是 AI 的“再创作”。但这并不能免除创作者自身的审慎核查义务,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责任都推给AI。 拼好文,是否构成侵权? 说实话,比较难判,得看相似度有多高。 现在专业的抄袭者,已经不屑于只洗单篇文章,而是进入到了「拼好文 2.0」的境界: • 他们通过 AI 工具,搜罗同一主题下的多篇优秀文章(查原文); • 再节选来自不同内容的精华片段,串成初步成型的文章(串成文); • 最后用 AI 的文本改写能力,对每一个“拼接”过来的片段进行“改头换面”式的表达调整,抹去原文的痕迹(改表达)。 一气呵成,清新脱俗,隐蔽性远超以往。 甚至,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本身就很接近人类创作的过程:通过阅读、实践而学习,验证并整理自己积累的经验感悟,将其“串珠成文”,最终用自己的语言和风格完成创作。 从法律层面来看,界定「拼好文 2.0」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 著作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即法律保护思想的独创性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点、事实信息本身。 • 这意味着,如果两部作品仅仅是在思想层面相似,但在具体的表达方式上截然不同,通常难以认定为侵权。 • 这正是「拼好文 2.0」真正让人无奈和棘手的地方。它不再是单篇文章的拙劣改写,也不是直接挪用某个段落的表达。而是依仗 AI 的自动改写、逻辑再塑能力,把多篇原文“借来”的信息、观点,深度“炮制”为看似全新的论述思路与表达。 以往,要完成如此深度的“内容再造”,对任何一个“创作者”(无论其初心如何)而言,都需要巨大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广泛搜罗信息、深度理解、反复斟酌,再耗费大量精力进行信息筛选、逻辑重组和风格表达。 这种高昂的“创作成本”,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阻止「拼好文 2.0」行为大规模发生的天然屏障。 然而,AI 的出现,已经彻底打破了这个屏障。过去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精雕细琢,如今在 AI 的加持下,可能只需几分钟的指令。 这意味着,高隐蔽性的“精品洗稿”,正在从高投入的小概率事件,演变成低成本、可规模复制的“洪水猛兽”,极大地拉近了模仿者与原创作者的外在表现水平,如果读者没有足够的内容品味和领域专业度,就会极难分辨真正的心血之作。 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在当前的法律框架和技术水平下,AI 拼好文,正在让依赖“表达相似度比对”的传统版权监测与侵权判定的策略失效,对原创保护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 于泽辉老师也坦言: 知识产权保护中,核心保护的是作者的“智力投入”。在传统时代中,即使同样思想、不同表达情况下,作者对独特表达仍然具有一定量级的“智力投入”。 AI 技术的出现,确实大大降低了在修改表达时的智力投入需求,以至于对“表达”独创性的保护(特别是文字表达)显得无力。(例如,在 AIGC 生图案件中,法院会考察用户对提示词的设计与调整,是否充分体现了用户的独特智力投入) 不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AI 拼好文并没超出传统洗稿中同义词替换、语序调整、段落重组这些老套路,经其“改头换面”后的文本,虽然已达到“见面不相识”的程度,但只要作品实质内容、逻辑架构与分析视角没有变化,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中,核心保护的是作者的“智力投入”。在传统时代中,即使同样思想、不同表达情况下,作者对独特表达仍然具有一定量级的“智力投入”。 AI 技术的出现,确实大大降低了在修改表达时的智力投入需求,以至于对“表达”独创性的保护(特别是文字表达)显得无力。(例如,在 AIGC 生图案件中,法院会考察用户对提示词的设计与调整,是否充分体现了用户的独特智力投入) 不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AI 拼好文并没超出传统洗稿中同义词替换、语序调整、段落重组这些老套路,经其“改头换面”后的文本,虽然已达到“见面不相识”的程度,但只要作品实质内容、逻辑架构与分析视角没有变化,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行为。 作为原创作者,可以采用哪些措施? 虽然「拼好文 2.0」难以抵御,但依旧希望能给你提供几条可能的措施,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微弱但坚定的力量。 1)强化“你”独一无二的印记,不做单纯的“工具”内容 越是纯粹的“工具性”内容,或者公开事实信息的简单整合,越容易被 AI 搜索与生成取代。 努力在作品中注入更“自己”的个人风格,用个人独特经历、情感、思考,为内容注入独有的、无法复制的“灵魂”,被“拼凑”的难度则会大大增加。 2)标注版权声明,善用取证手段 我们不主动来事,但也不怕事。 在发布自己的内容时,标注清晰的版权声明、留下原创标记(水印等),依然是主张权利的基础。 当发现有疑似侵权的抄袭行为时,使用「网页取证」、「虚拟机过程取证」等法律认可的取证手段,防止侵权者销毁证据。(理论上,过程取证的证据效力最好) 对,之前忘和你们介绍,我有段 2 年的区块链司法领域的经验,就以自己做的产品为例,为大家示例说明 对,之前忘和你们介绍,我有段 2 年的区块链司法领域的经验,就以自己做的产品为例,为大家示例说明